商丘“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地 发布5起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例

09/25/2026 头条 sqtvkang 浏览量:11

9月20日,市林长办公室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制公益诉讼典型案例》。5起案例聚焦古树名木保护、林地资源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三个重点领域,标志着商丘“行政管护+司法监督”协同共治格局正式落地。

这5起案例分别是:虞城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魏堌堆遗址古树名木行政公益诉讼案、柘城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林地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夏邑县人民检察院诉行政机关不履行古树保护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宁陵县人民检察院诉黄某勇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永城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

以往,生态问题发现难、整改难,是基层林长制工作的突出堵点。基层林长巡查发现管护问题,移交后缺少刚性约束;检察机关排查生态隐患,仅靠司法手段难以系统治理,两个部门各管一段、协同不足。“林长+检察长”机制,正是推动两股力量同向发力、联动共治。

聚焦难题、因案施策。针对行政履职缺位、可整改案件,以检察建议推动古树复壮、林地复绿;针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依托公益诉讼刚性监督,倒逼责任落实;针对野生动植物破坏行为,刑民同步追责,依法追索生态损失。通过诉前督促、检察建议、司法诉讼全链条发力,推动从个案处置延伸到源头治理,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案件暴露出的管护短板,倒逼基层建立精细化管理、林地常态化巡护预警等制度。两部门还推动出台《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检察衔接实施意见》,将线索移交、联合督办、协同巡护的流程规范化。办案之外,生态普法同步推进:设立司法保护宣传牌、走进集市公园开展法治宣讲,让林业保护法律知识走近群众。

从“林长制”到“林长治”,需要一套管长远的机制。商丘的“林长+检察长”实践,正用司法协同的力量,守牢每一片林子、每一棵古树、每一寸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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