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154条扩至191条 校园与网络食品写入专节
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行法律154条扩充至191条,新增37条、修订93条,此次修订并非局部微调,而是一次系统性重塑。
紧盯监管漏洞,两大重点领域增设专节筑牢防线。校园食品安全单独设专节,校长负责制、陪餐制度正式写入法律;网络食品监管同样增设专节,食品直播带货首次纳入法律监管范畴,明确线上经营绝非法外之地,校园食品安全不容失守。
优化处罚尺度,破解“小过重罚、大过轻罚”的现实难题。针对以往货值仅20元的芹菜却被罚6.6万元这类争议案例,修订草案调整为货值金额倍数罚款,货值不足千元按千元核算,实现罚款额度和违法情节、规模相匹配。同时,将惩罚性赔偿限定在“因生活消费需要”的情形,把以牟利为目的的职业索赔排除在外。
升级监管手段,推动后厨透明化成为硬性义务。食品关键风险点位要求强制安装监控,视频实时接入监管平台;入网餐饮经营者要向社会公开实时加工过程,将后厨可视化从可选举措变为法定责任。
从校园餐桌到线上直播间,从处罚规则重构到智慧监管落地,本次修法始终紧扣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一条清晰主线贯穿始终:法律不仅要长出牙齿,更要咬得精准。食品安全关乎民生根本,一部良法,既能守住安全底线,也给群众安心底气。